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9〕2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附加值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1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打造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并举,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融合互动,着力构建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公共服务、组织管理等保障体系,扶持一批初加工市场主体,壮大一批深加工龙头企业,建成一批加工特色园区(基地),发展一批加工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加工知名品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做大规模实力上取得新成效,在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群上取得新进展,在培育骨干企业、打造领军品牌上取得新突破,在科技创新、增加经济效益上实现新跨越,在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上取得新成果。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2∶1。培育发展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将正阳农产品(食品)产业园建设成百亿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培育卷烟、生猪、茧丝绸、食品、中药材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十亿级加工业产业集群。

二、重点任务

(三)明确农产品加工重点方向。坚持围绕生产搞加工,以“3+X”特色农业产业为主攻方向,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协调发展。重点发展烤烟、生猪、蚕桑、榨菜、辣椒、花椒、水果、中药材、茶叶、调味品、木本油料等加工,支持围绕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培育发展一批初加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快培育初加工龙头企业。以粮油、薯类、果蔬、茶叶、菌类、中药材、林产品等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市级相关项目支持,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建设粮食烘储中心、果蔬加工中心等。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

(五)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绿色化,改善企业环保设施,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形成“资源—加工—产品—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推动农产品加工科技化,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力度,加强校企、院企合作和企业之间协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建设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双创”平台。推进农产品加工智能化,开展智能化、信息化、工程化装备研发推广,支持企业加强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品牌化,加快农产品生产加工及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加工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落实好《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支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和保护,支持加工企业创建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到2022年,“三品一标”、名特优新、名牌农产品等农产品品牌认证数量稳定在1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丰富农产品加工业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培育一批加工示范合作社。大力发展主食加工,开展主食加工规范化生产示范,加快培育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和主食品牌。推进马铃薯等薯类产品主食化。加强农业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推进集中建立农产品加工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推进果蔬残次品、畜禽皮毛骨血、粮油加工皮糠、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创建一批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单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

(七)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利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特殊工艺、特色产品等,发展工业旅游。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支持生猪、蚕桑、中药材等产业打造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养生养老等深度融合。扶持提升“黔江鸡杂”“黔江绿豆粉”“黔江腊肉”等具有黔江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休闲方便食品、旅游美食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个性定制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发展向“产品+服务”转变。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加工新模式。(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八)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方式,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稳定合作、合理分工、要素融通。推行“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以房联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九)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加强协作。培育壮大10家以上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加工示范企业。推动科瑞南海制药等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合资经营、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重组整合,组建集团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项目库,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加工企业,发展一批加工水平高、上中下游承接、功能互补配套的一体化战略联盟。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办、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十)加快正阳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正阳农产品(食品)产业园建成百亿级园区,积极引导羊肚菌、魔芋、茶叶、猕猴桃、面粉加工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配套完善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仓储等基础设施。推动黔江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投用,加快50万头无抗生猪肉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引导贮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运销、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智慧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牵头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十一)扩大农产品加工开放合作。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全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入驻黔江。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食品工业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出口农产品物流及绿色防控体系,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市场,建设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加强与周边和发达地区的合作,推进双边产业基地、优质资源、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联动发展。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利用黔江海关平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促进局、黔江海关)

(十二)强化人才队伍培养。整合社会培训资源,部门协作统筹安排,加快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加强人才引进和科研人才集聚。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培养农产品加工专门人才。积极开展加工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将农产品加工人员系统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培训计划。到2022年,力争开展农产品加工类培训1000人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三、扶持政策

(十三)加强财政支持。加大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中央、重庆市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投资。推进政银合作模式,建立完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对重点农产品加工区、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建立区级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重点企业优先优质发展,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研发给予稳定支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十四)降低企业税负。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西部大开发、增值税简并税率、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按规定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

(十五)优化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延长至2—3年。金融机构对使用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的企业,不得变相降低企业信用等级、缩减贷款规模。探索开展厂房、设备融资租赁试点。建立健全农业设施证制度,金融机构凭企业持有的农业设施证给予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政策性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适时建立农产品加工业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风险保证金。(牵头单位: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办、黔江银保监分局)

(十六)做好用地保障。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支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正阳工业园区优先保障用地,同等享受园区扶持优惠政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申请使用自有集体建设用地;社会单位、个人兴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乡镇企业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报区土地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国有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十七)强化配套扶持。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完善城区配送加工农产品车辆绿色通行与商业门店外临时停放、临时占道促销、临时卸货制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四、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产品加工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加快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区农产品加工业计划及重大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十九)加强公共服务。建立项目对接机制,根据全区特色农产品资源,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之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标体系、基础统计和调查分析制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调查分析,加强行业发展跟踪指导和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扶贫办)

(二十)加强行业管理。积极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品牌宣传、服务会员等方面的作用,协调监督农产品加工企业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吸纳就业、环境保护和贫困帮扶等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切实信守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强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开展龙头企业等典型推介活动,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陈庆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