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公司委托代表赵长茂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已于2018年9月5日全面履行支付并办完了所有的结算手续。为了确保该项目全体民工的合法权益,请参与该项目作业的所有民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主动与赵长茂结清剩余工资,逾期不办理相关结算的,我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东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由我公司委托代表赵长茂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已于2018年9月5日全面履行支付并办完了所有的结算手续。为了确保该项目全体民工的合法权益,请参与该项目作业的所有民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主动与赵长茂结清剩余工资,逾期不办理相关结算的,我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东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