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跃
近日,新华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拘留!男子连环补票,又想“买短乘长”》的文章。文章指出,男子周某因买不到回家车票,偶然得知“买短乘长”这一逃票方式。第一次侥幸过关,尝到一点甜头后,5月9日又故技重施。经查,周某恶意逃票2次,逃票金额达700余元,因诈骗铁路票款行为,被长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9日下午,汨罗东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例行盘查时,发现一年轻男子站在补票处,神情很慌张,便上前进行盘问。男子称“要补票”。民警觉得可疑,遂对其身份及购票信息进行查验。查询得知,男子周某花了14.5元购买了G6526次深圳北到光明城的车票,列车到达长沙后又补买了一张G826次长沙南到汨罗东的车票,总共花了49元。而周某实际乘坐的是深圳北至汨罗东的G6034次列车,车票价格423.5元。并且其并未对光明城至长沙南区间进行补票。
网友对周某恶意逃票,被长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给予点赞。纷纷称别总想着占小便宜,贪小便宜要吃大亏。别耍小聪明,还是踏踏实实做人为好。
前些年,普通列车时代,乘坐火车时乘客“买短乘长”“无票乘车”并不少见,源于交通发展的滞后和制度的不完善。如今,伴随合法乘车及相关制度的完善,“买短乘长”“无票乘车”显然是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应受到打击或处理。一方面要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从机制上杜绝这种现象。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毫不关心。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 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都是由量变引起质变的,要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