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佳
又有过期药品被使用的消息爆出。近日,西安一孕妇在当地医院输液,发现药品过期3个月。西安市长安区卫计局15日发布消息称,经查,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据4月15日新华网客户端)
药房工作人员发放过期药,属于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行为,可算偶然事件。而引起笔者深思的是,对过期药难道不该进行更加谨慎的管理吗?据了解,过期药品除了副作用会增大,还很可能产生一些毒素,人使用后不但不利于治病,反而产生新的疾病,危害身体健康。而且,绝大部分西药都是化学合成药,随意丢弃后容易污染土壤、大气和水体。像青霉素散发到空气中,可能诱发部分人青霉素过敏;抗生素类药品不易降解,容易进入水体,误饮可能会中毒。可见,过期药既不能继续用,也不能随意处置。
而事实上,我们身边普遍存在过期药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情况。在医院这样的专业领域尚且出现了发放过期药的事件,再看看周边,几乎每个家庭都有常备药,过期后的处理方式简单粗暴,大多都是直接扔垃圾桶。可怕的是,有些过期药会被不法商贩低价收购,重新包装后在基层诊所、药店再出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缺乏妥善的过期药回收处理机制。另一方面,也忽视了对违法利用过期药品牟利行为的监管。对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起完善回收处理机制,并积极采取行动,严厉处罚违法行为。药品的生产商、零售药店等生产销售平台也应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承担部分药品回收的责任。同时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居民增强安全用药常识和分类处理过期药的意识,切莫将过期药品等同一般垃圾随意丢弃,一扔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