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学校法律事务咨询解答(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召开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本报讯(通讯员 李克)4月10日至12日,黔江区学校法律事务咨询解答(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分别在石会中学校、冯家中学校、实验小学校召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处级督学庞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校(园)长或分管校(园)长,区教委法治科、人事科、财务科、基建科有关工作人员等共计7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3月27日全市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处理涉法事务、法治培训、学生法治教育、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要大力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师生法治素质,善于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分析问题、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要依法按程序修订完善学校章程,保证章程内容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全面系统地清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做好立、改、废工作,在执行和落实制度上,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教育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促进决策、执行、实施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升预测预警预防社会稳定风险能力。

  会议对近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防范、学校内部安全、防溺水、防范邪教和消防安全、扫黑除恶、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工作,全力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会上,法治科、人事科、财务科、基建科与会人员,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就学校提出的社会保险、工程建设、临聘人员管理、特异质学生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一作了答疑,统一化解模式、标准、时限。“法律顾问团”负责人结合多年来法律工作中的实践案例,就如何处理及防范校园安全事故、降低学校法律责任风险、合法合规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律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同时,从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校园日常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解决校园法律遗留问题,防范校园安全风险,全面提高学校法治校水平等方面展开培训。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法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明晰了解决教育系统历史遗留问题的思路与办法,对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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