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gsxt.cqgs.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否则将会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报时间
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gsxt.cqgs.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年度报告,也可向辖区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未年报后果
(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满3年未年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并被全社会共知,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四)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年报操作
第一步: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gsxt.cqgs.gov.cn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按照提示填写完相关信息。企业联络员需要注册或变更的。
①首次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
②若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在“联络员变更”中办理。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2018年度的年报。
第四步:填写须知,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已阅”、“确定”。
第五步: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展示企业基本信息。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第六步: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并公示,进入预览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区市场监管局 85083614
东城所 79223619
新城所 85083891
西城所 85083831
濯水所 7946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