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台山到保健院出租车绕了一大圈?

运管处:可拨打79222334投诉

  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王华松)“我想问下出租车以堵车为由绕路行驶,符合规定吗?”昨(2)日,市民杜先生向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咨询。

  他说,前几天早上他们一家子在山台山小区门口(旭晋超市外)拦了一辆出租车。抱着小孩上车后,他告知驾驶员到妇幼保健院,但随后驾驶员以南沟方向堵车为由,说只能往养路一段方向走,并说“如果你不坐就下车另外换车”。由于当时不好拦车,他没办法就坐了该车,而后该车行驶的路线是:从山台山小区经养路一段到闸桥再到丹心路(后街)再到官坝红绿灯,最后到了妇幼保健院。“车费多少先不说,但驾驶员这种做法,我认为是不可取的。”杜先生说。

  对此,记者咨询了黔江区运管处。区运管处投诉办工作人员表示,出租车绕道是完全不符合运输管理规定的,投诉办也作出了明文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员一经投诉,将对其做出严肃的处理,“如果今后市民在发现被绕道后,一定要记下车牌,第一时间拨打投诉电话:023-79222334投诉,我们在接到投诉后,也会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根据规定对驾驶员做出相应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巡游出租汽车(普通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规定》提高了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某些违规行为的处罚额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些行为包括: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 应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 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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