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2019年中考招生新政,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首次纳入“校额到校”招生。从新高考改革到各地中考招生,越来越多省份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升学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升学参考,说明了评价方式从唯分数到重素质的转变、从结果性评价到过程性评价的转变、从“优秀的水平”到“个性的展示”的转变,有利于形成素质教育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学校转变育人模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
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破解唯分数论,是整个社会的共识。如何做到内容客观真实、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平公正性,是综合素质评价发挥作用的根本所在。
一项针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调查显示,有65.2%受访者认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最难的在于统一评价口径和标准。如何压缩利益博弈与暗箱操作的空间,让人情无法渗透、分数不能掺水,都是受访者担心的内容。
要守住综合素质评价的“生命线”,就要确保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组织管理的公正透明。在评价内容上,应强调科学合理、客观真实,做到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在评价程序上,应突出写实记录、有据可查,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呈现学生成长情况,避免主观评断;在组织管理上,应做到严格监管、阳光操作,在尊重学生隐私权的前提下实现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公示、抽查、申诉与复议等制度,加大对各种形式弄虚作假行为的问责力度,以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应有的公信力。
要守住综合素质评价的“生命线”,还要注重建立动态评价机制,建立促进学习的过程性评价,避免横断式的终结性评价。要重视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让综合素质评价变为一种教育方法,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扭转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固有观念,真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