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柏昱江)根据全市统一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黔江区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其中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目前,区民政局正在抓紧按新政策进行补贴发放。
据悉,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黔江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黔江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