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本报讯(通讯员 柏昱江)根据全市统一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黔江区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其中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目前,区民政局正在抓紧按新政策进行补贴发放。

  据悉,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黔江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黔江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编辑:陈庆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