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牌”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本报讯(通讯员 罗岚)2月12日,是春节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酉阳自治县龙潭司法所办公室一早就围满了人,要求调解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大家进行调解。

  据了解,此次纠纷三方当事人,同为龙潭镇枣木村1组村民。村民石某玉2014年因为在自家自留地上建房要经过杜某全的地,当年建房时就与其协商好以1500元的价格转让其两平方米土地用于修建通行道路,同时石某玉提供其房屋后面的部分自留地供杜某华修建通行路,且杜某华可以从石某玉修建的道路上通行。2016年,石某玉与杜某华因石某玉房后土地的道路规划问题产生争议,导致三方当事人对2014年的地役权协议产生纠纷,于是杜某全就让自己的女儿挖了石某玉的路不让其经过,为此事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年前经过村委会调解一次,但三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让其年后到司法所再次申请调解。

  调解中,工作人员了解得知,杜某全、杜某华、石某玉三方当事人还有亲戚关系,于是决定从打“感情牌”入手。事情发生后,杜某全也认识到自己让家人去挖断路的行为是错误的,于是主动提出在修复之前毁损路基的前提下再拓宽四米让车子通行,并且拓宽后的道路修建费由他出,不需要石某玉承担,前提条件是石某玉要让杜某华从他的地上经过,不能有所阻拦,石某玉不同意该条件,认为他们之前的行为太过分,并且怕以后还会产生矛盾,坚持要让杜某华另外修一条路进去,不要经过他的土地,调解一度僵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只能将双方分开分别作工作,最终在杜某全提出的条件之外再另加一条:因之前石某玉修路花费了金钱、时间、精力,现杜某华要从此路经过,所以补偿给石某玉1000元。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此次纠纷并不复杂,三方当事人既是邻居,更是亲戚,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和谐发展,大家更应该处理好关系,为了一点小事就闹得不可开交,实在是没有必要。工作人员当场要大家认识到这个道理,以后和睦相处,化干戈为玉帛。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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