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启动

  本报讯(通讯员 万岱杰 向华阳)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1月24日,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有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可就近报名,黔江区报名地址是黔江区司法局(城西街道西沙路步行街85号)法制鉴定科办公室。

  黔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区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选任程序包括产生候选人(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确定人选、任前公示、提请任命(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就职宣誓等。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均可报名担任人民陪审员。为维护司法公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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