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让弱势群体同享法律阳光

  阅读提示:感人的、辛酸的、激动的、温馨的,19年间,一幕幕难忘的场景闪现在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工作人员的记忆里。最能体味人间烟火的地方,也最能感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实内涵。在这里,走进来的是冤屈、怨气、迷茫、无助,走出去的是法治、和谐、平等、公正。

  一路走来,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心系苍生、肩负责任、无私奉献,用自己的法律智慧,捍卫了贫弱群体。辛勤付出结下累累硕果,先后荣获“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十二五’期间国家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等荣誉。

群众普法宣传

  4500多件法律援助案

  数万名困难群众获益

  在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工作人员的心中,不管你是老弱病残者还是困难群众,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律师就会义无反顾的帮到底。

  刘某和张某永远忘记不了曾经帮助过他们的律师。2015年,刘某、张某等十余名工人受罗某所雇,在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周家坝大桥从事木工、水泥工等工作,完工后,罗某仅支付刘某、张某等十余名农民部分工资,剩余三万多元罗某并未向刘某、张某支付。经过多次讨要,罗某以该工程与刘某、杨某三人承包为由相互推诿,使刘某、张某三年都未领到剩余工资。

  刘某、张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求助。该援助科当日便指派了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李芹菲、向宇两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介入。

  两位通过多方求证,得出三名被告系合伙人关系,应当对十余名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刘某、张某等十余名农民工成功得到应得的三万多元工资。

  这只是该科为弱势群体免费维护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据该科工作人员方勇介绍,某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该援助科指派律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某塑料袋有限公司63名职工劳动争议案,全部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某公司与102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纠纷案,经过该科的不懈努力,最终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自2014年以来,该科共免费受理案件4508件,挽回弱势群体经济损失10690.17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571.81万元,使数万名困难群众因此获益。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实现“应援尽援”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我三年前做的工钱到现在都没有领到,你们能帮帮我吗?”

  “好的,请您拿出身份证先做一个登记,我再帮您联系律师。”

  ……

  2019年1月25日,记者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时候,见到前来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黔江区沙坝乡农民工费某某。

  据费某某介绍,2016年,他和几个朋友帮黔江某工厂做油漆装修,同年9月,装修完工,某工厂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拖欠费某某及朋友装修所用工资和材料费共计25万多元。起初每年过年的时候他还能要到一两万元,可今年某工厂却一分钱都没付给他,无奈之下他准备起诉某工厂。

  “听身边朋友说这里有免费的法律援助,果然没有错,这里的工作人员个个都很好,相信有他们的帮助,我的多年的‘心病’很快就能解决了。”费某某说。

  2000年3月,自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成立以来,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不断建设法律援助网络,让每个应援之人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服务。

  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负责人夏传彬介绍,全区已构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依托司法所、综治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建成3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一乡镇(街道)一工作站、一村居(社区)一联络员全覆盖,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绝不让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被挡在法律援助大门外!”夏传彬说,一直以来,该科按照相关规定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列为援助重点对象。对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工伤赔偿纠纷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律师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该科不断增加专业法律援助站,注重发挥专业法律援助站的效能作用。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法律援助律师获赞

  “律师非常负责任,为了我儿子的案件,来回奔波,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未成年倪某的母亲张女士说,必须为该科指派的高律师和段律师点赞。

  2016年中旬,正在读中职的倪某和同学李某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最终引发聚众斗殴,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一人二级重伤,多人轻伤。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加之家庭困难,张女士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求助,当天下午,法律援助科便指定高律师和段律师承办。

  准备好材料后,高律师和段律师多次上门,来回奔波,到区人民检察院为他辩护。考虑到倪某系未成年,可塑性强,且为初犯,两位律师为倪某据理力争,最终,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在法律援助科回访张女士时,她对高律师和段律师的敬业服务十分感谢。

  “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应付了事,而是要求每个律师将法律援助案件办好、办精!”该科负责人夏传彬介绍,一直以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带头开展案件回访、旁听庭审、听取办案机关意见等,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消极应付、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承办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在夏传彬看来,以制度管人、按照制度办事是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各个环节的多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受理审批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等,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开展。

  “每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不仅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为政府分忧解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该科负责人夏传彬表示。

(记者 黄敏 文/图)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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