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19年春运期间黔江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19年1月28日—2月3日期间,每日7:30—20:00。
二、调整措施
(一)石城路解放路路口至丹兴路路口,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禁止车辆由北向南通行。即该路段车辆由黔江大桥方向往官坝方向单向通行,禁止逆行(公交车除外)。官坝方向往黔江大桥方向行驶的车辆可由石城路解放路路口往解放路—丹兴路—黔江大桥绕行。
(二)杨柳街解放路路口禁止车辆通过路口向南直行。即经杨柳街往佳慧方向的车辆在解放路佳慧路口禁止通过路口直行进入丹兴路,可右转经解放路绕行。
(三)解放路县府街路口(原教委路口)禁止车辆南北通行。即禁止车辆由闸桥方向经解放路左转驶入县府街或佳慧二期停车场,禁止车辆由县府街或佳慧二期停车场经过解放路县府街路口直行进入丹兴路。进入县府街或佳慧二期停车场的车辆可由佳慧方向沿解放路行驶至县府街路口右转驶入。驶出县府街或佳慧二期停车场的车辆可右转经解放路绕行。
(四)沙坝路交通路路口至黔龙街路口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即禁止车辆由交通路沙坝路路口驶入沙坝路。
(五)育才路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即禁止车辆由下坝方向经育才路往朵兰宾馆方向行驶。
(六)禁止车辆沿三台山路经三台山新黔大道路口左转进入新黔大道(公交车除外)。车辆可右转往南青大道方向调头往南沟方向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服从指挥,注意交通标识提示,安全、文明出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