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 烟花爆竹要按规定燃放

  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徐朝政)“烟花爆竹乱燃放,既造成噪音污染,又影响空气质量。” 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黔江老城区不时能听到红白喜事发出的烟花爆竹的阵阵声音,在正阳和舟白新城,这样的噪音源更多,老百姓觉得爆竹声扰民,希望相关部门拿出实在的举措,加强对烟花爆竹乱燃放现象的监督和处罚。

按规定燃放

  “老城燃放区域主要集中在城周靠山的居民点以及西山、下坝、谭家湾、邬杨桥等区域。新城随意燃放的区域就更多了,感觉随时随地都听得见。”张先生说,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民房比较集中,属居民点区域,老百姓遇到红白喜事等,就喜欢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严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一事,许多市民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严加管理,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市民王华认为,黔江区政府早就有规定,城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大的节日应在指定地点燃放。

  “放烟花爆竹这样既扰民又不安全的的传统风俗就该放弃。当然如果有人确实太喜欢听烟花爆竹的声响,建议用电脑放。”正阳街道市民刘军丘说,白天放还稍微好点,主要是周围居民经常在睡梦中被鞭炮声吵醒,希望能够早日回归到安静的居住环境。

  记者了解到,由于风俗习惯等各方面原因,黔江全域禁放还没有达到。目前,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黔江府通〔2018〕3号)规定,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全部区域及舟白、正阳街道建成城区为限制燃放区域, 除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外,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区公安局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区局治安支队及各派出所要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接到报警或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迅速出警制止、查处;同时策动环保、民政、安监、各街道办进行综合治理;并以区燃放办名义向各级各部门下发文件,要求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管好单位职工遵守规定的同时,带头做好文明燃放的宣传工作。但是,仍然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从接警或听到声音出警到现场,许多时候已经燃放完毕或看到民警停止燃放,现场人多并往往难以确定行为人,增加查处难度。

  在此,建议广大群众对禁放、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报警,或者拍照留证,利于公安机关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下一步,黔江区公安局将视新城建设发展情况,适时建议区政府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区域,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编辑:陈庆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