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马学谦)近日,黔江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申请人冯某某于2006年4月依法取得公路边角地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但被执行人杨某某于2012年下半年开始断断续续将沙石、钢筋等建筑材料运输至申请人的宅基地处,在其宅基地上开挖基础、浇筑地圈梁。申请人冯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向相关部门反映,尽管相关部门多次制止非法侵权行为,但被执行人杨某某在工作人员离开后又继续修建,申请人冯某某认为被执行人杨某某在其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非法建房,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拒不履行义务,冯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切实维护生效判决文书的权威性,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承办人进行实地调查,评估执行风险,约谈被执行人,然而并没有结果。承办人最终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前,专门制定了具体执行方案,对执行分工、警力调配、搬运拆除等均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执行当天,黔江区法院执行法官、法警共10余人前往执行现场。抵达现场后,当场宣读现场执行纪律,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行区域,疏导围观群众后,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清理,现场得到了恢复,排除妨害圆满结束。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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