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假药销售   被判拘役三月   处罚金一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陈思兰)销售假药,害人害己。刘某为赚钱,网购了一批假药在黔江区多个乡镇贩卖,近日,刘某被黔江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禁止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活动。

  2017年9月,刘某委托秦某某通过互联网帮其购买了120盒“白药追风灵”喷剂,后刘某趁“赶场”时机在黔江区正阳、冯家、水市等街道乡镇将120盒“白药追风灵”喷剂出售获利。

  2017年12月下旬,刘某委托其儿子通过互联网再次购买了240盒“白药追风灵”喷剂,并趁“赶场”之机在黔江区各乡镇出售。2018年2月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黔江区分局在黔江区正阳街道某小区将正在销售药酒和“白药追风灵”喷剂的刘某查获,当场扣押“白药追风灵”喷剂25盒。同日,执法人员在刘某出租房内查获“白药追风灵”喷剂30盒。

  2018年2月1日,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黔江区分局认定,刘某销售的“白药追风灵”喷剂应按假药论处。

  黔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犯销售假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刘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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