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召开开发小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推进会

  更加坚定开展违法建筑集中整治的决心和信心

  本报讯(记者 李丹)11月19日,黔江区开发小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前一段时间违建整治工作经验,安排部署进一步整治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毅,副区长杨通胜参加会议。

  据了解,黔江区自7月20日启动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以来,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两条底线,采取法律、组织、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保障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其中,试点小区的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徐江指出,全面推进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今后的整治工作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整治标准只能更严、不能更松。相关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坚定开展违法建筑集中整治的决心和信心,坚决克服一切困难障碍勇往直前,绝不允许发生打退堂鼓、阴奉阴违等情况,用实际行动及成效向区委、区政府交一份满意答卷。

  徐江要求,要进一步凝聚整治工作合力,抓好统筹协调,充分履行辖区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和区级有关部门的执法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引导、督查考核,保证正常公务执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围绕“三公”制定方案、开展工作,不能碰纪律规矩红线,做好防控法律和稳定风险工作。

  徐江强调,各级相关部门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把开发小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思考好、组织好、开展好,为全区面上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积累宝贵经验、锻炼专业人才,助推全区城市提升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加快建设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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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中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正阳、舟白、城东、城西、城南、冯家6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开发小区存在的以下违法行为:

  (一)房屋内外开挖地下室

  (二)侵占公共地面建设私用停车场、休闲院坝、私家花园、鱼池、阳光房,铺设道路,搭建亭棚、雨棚等;

  (三)擅自改(扩)建建筑外立面,露(阳)台封闭、围合、修建阳光房、搭建雨棚等;

  (四)侵占消防烟道、消防通道等;

  (五)利用抗震连接梁(板)搭建违法建(构)筑物的;

  (六)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

  (七)擅自在建筑楼顶新建或改(扩)建房屋、阳光房,搭建亭棚、雨棚,增设楼梯等;

  (八)其它违建行为。

  二、目标任务

  根据前期各街道摸底调查情况,总体目标为:2019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开发小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具体目标任务及推进时序为:

  1.正阳街道整治嘉华城小区、檀香山小区、万丽小区、美地华府小区,其中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1个小区整治;

  2.舟白街道整治圣缇亚纳小区、金盾华府小区、银座小区、中央府邸小区、四季花城小区、沸城时代小区,其中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1个小区整治;

  3.城东街道整治阳光花园小区、书香门第小区,其中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1个小区整治;

  4.城南街道完成1个小区整治;

  5.城西街道完成1个小区整治;

  6.冯家街道整治辖区内老旧小区。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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