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黑公关盛行 不会有真正的赢家

  ◆杨三喜

  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极大地扩充了言论的空间,但在舆论场上,也出现了让企业闻之而色变的黑公关,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获取高额利益。媒体报道,一些自媒体一年甚至能收数千万元“保护费”。

  媒体分析发现,经过几年的发展,这些自媒体敲诈的套路不断成熟,在角度选取、内容设定、传播手法、合作费用等多方面逐渐成型。比如,多会选取社会公众关注的话题,人身健康、财产安全、隐私泄露、房价走向等,对媒体报道的新闻进行拼凑或者对其中一点进行放大,再添加一些有倾向性的观点,配上博人眼球的标题。有些公司控制了上百个公众号,形成了传播矩阵,一个大号发布之后,其余“小号”负责跟进和炒作,并且会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同步发布文章,尽可能实现攻击效果的最大化。合作费用包括按次、按年等,一年下来,费用最高可达几百万。

  新媒体的发展,让人人都是记者、人人拥有麦克风成为了可能。而正常的舆论监督更是敦促企业合法运营,维护公众权益的重要手段。今年,一篇从微信上传播出来的文章《疫苗之王》,揭露了长生生物存在的生产经营问题,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和最高层的指示,从而掀起了对长生生物的调查、处罚以及对疫苗生产行业的规范和整顿,便是自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维护公共利益的经典案例。

  但是打着表达言论的旗号,写“黑稿”歪曲事实、操纵民意、炒作负面以勒索企业,与舆论监督完全是两码事。在这里,所谓的舆论监督与公众利益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民意不过是实现一己私利的工具。而且,这种黑公关,侵害的不仅仅被敲诈勒索的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名誉,导致了真实民意被掩盖,它还搅乱了、搅浑了舆论场,让正常的舆论监督背锅,进而损害了公共利益。

  自媒体黑公关的盛行,与他们对互联网规则和技术的利用有莫大的关系。但错不在规则和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尤其对已经形成了传播矩阵的敲诈勒索自媒体公司,平台必须承担主体责任,探索于互联网领域的新型管理模式,用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式,对“黑稿”采取识别、监测、删选和处理,通过将法律与大数据、联合惩戒制度等结合,对黑公关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治。

  自媒体黑公关的盛行,还与一些企业的态度有莫大的关系。不可否认,一些企业在商业竞争中主动“拥抱”黑公关,以此损害商业对手信誉和形象。这种行为既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又突破商业操守底线,并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黑公关的发展。显然,对于企业来说,一个“黑稿”泛滥的环境,最终自身也难免沦为受害者。要想成为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并实现长足发展,企业必须形成共识,共同打击商业诋毁乱象,推动建立更加诚信、透明的商业生态。

  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也是黑公关能够成功的根源所在。但是选择花钱买平安,既可能会让企业失去改进问题的机会,也买不来真正的平安,妥协、纵容只会引来更多的苍蝇。对于企业来说,遭遇黑公关,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才是正道。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必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善待消费者,赢得公众的信任,如此才能在遭遇黑公关时理直气壮。

  一段时间以来,自媒体和企业之间的纠纷愈发频发,多个自媒体账号因涉嫌发布“黑稿”等不实文章被诉上法庭。一方面说明企业受黑公关侵害的现象愈发普遍,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的维权意识在增强。自媒体黑公关盛行,也与违法成本偏低有关系。实际上,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还已经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不再仅仅是言论表达的范畴,而是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对此,刑法不能缺位,对歪曲、捏造事实,侵犯个人和企业名誉的行为,必须从法律层面上加以阻断,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如此,方能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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