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善用群众监督

  ◆周艳红

  10月17日,贵州毕节市大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老人时,因玩手机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出言不逊。大方县委宣传部通报,该工作人员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调离窗口服务岗位。

  接待群众不用心、没耐心,甚至出言不逊。这说明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党性修养,在作风上脱离群众,在情感上疏离群众,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窗口”的公信力。对类似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是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有力举措;是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党员干部,用规范的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务实之举。

  党员干部接受群众监督是常态,正确对待群众指出的不足是智慧。部分党员干部接待群众心态不稳、耐心不足,容易心浮气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理解、有怨言,言辞不当、出言不逊……凡此种种,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外在表现,是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作风弊病。欢迎群众监督,善于运用群众监督,是党员干部及时发现不足、纠正自我的“苦口良药”,也是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规范言行、服务群众、扎实工作的“智慧锦囊”。因此,既要把群众监督作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施政之策,又要把群众监督及时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

  群众监督不是找茬,也不是“挑刺”。在互联网时代,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网上”,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品德优良、行为端正,处事公正、以诚待人,在接受群众监督时内心坦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百利而无一害。当然,群众监督也绝不是断章取义、以讹传讹,要遵纪守法、尊重事实,不能有了“网线”,就没有“底线”;也不能扛着“监督”大旗,到处招摇,寻衅滋事、肆意妄为。因此,群众监督,监在实处、督在关键,才能形成鲜明的导向,及时纠偏,更好地激励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积极作为;群众监督,成为常态、有长效,才能直面问题、“督”出实绩,让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实干担当蔚然成风。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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