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开展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专题教育活动系列报道(三)

“五约束” 提升服务质量

  近段时间以来,黔江区运管部门加大对公交运力集中时段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路段、重点线路,持续开展了夜间稽查执法行动。

  据悉,自8月15日以来,区运管处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行业服务质量、安全教育、车容车貌、驾驶员个人素质提升等内容,展开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公交车随意上下客、不进站、不按线路行驶等,不断规范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出租车公交车行业形象。

  强化常态执法,是全区开展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专题教育活动的举措之一,也是建立完善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了解到,全区在建立完善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中,出台了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五约束”规定,即“黑名单”“上岗证”“中止租赁合同”“记分”“连带责任”,对驾驶员、公司或者经营者进行约束,有效提升了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

  “黑名单”——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出现1次以上严重违反服务质量规定,或者3次以上投诉(含无效投诉)的,由所在公司按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区内客运企业联动惩戒。

  “上岗证”——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必须持服务监督卡或行业认可的相关证件上岗,非固定的驾驶员代班驾驶的还需同时持公司制发的代班上岗证,并规范佩戴驾驶服务,违者将追究公司、经营者(二老板)、驾驶员的相关责任。

  “中止租赁合同”——凡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服务质量规定的驾驶员,公司或者经营者立即中止其经营租赁合同,区内其他客运企业也不得签订用工协议,违者将从严追究公司和经营者的责任。

  “记分”——对违反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规定的行为,除教育、罚款、停业等处罚外,并处记分处罚,记满20分的,一律重新学习考试,面试题将另行命题,考试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从业资格。

  “连带责任”——对“黑名单”“上岗证”“中止租赁合同”的执行不到位,或者对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管理不到位的公司或者经营者实行连带责任,责任在经营者的,将对其承包经营的车辆处以5日到30日停业整顿,责任在公司的,将处以罚款,或者自营车5日到30日停业整顿,或者取消下一轮特许经营指标。

  (记者 罗跃)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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