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号
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促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黔江区发展改革委拟召开黔江区理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及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将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重庆市黔江区发展改革委(新华大道西段4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黔江区理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及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黔江区理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物价局的工作要求,拟将天然气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上涨部分对供气成本的影响,提出以下两个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水平基础上,第一档气价上调0.83元/m3,由1.88元/m3调整为2.71元/m3;第二档气价上调0.69元/m3,由2.29元/m3调整为2.98元/m3;第三档气上调0.87元/m3,由2.92元/m3调整为3.79元/m3。居民用天然气其他相关规定仍按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7]139号)执行。
方案二: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水平基础上,第一档气价上调0.62元/m3,由1.88元/m3调整为2.50元/m3,由区财政继续按0.21元/m3予以补贴;第二档气价上调0.69元/m3,由2.29元/m3调整为2.98元/m3;第三档气上调0.87元/m3,由2.92元/m3调整为3.79元/m3。居民用天然气其他相关规定仍按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7〕139号)执行。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渝价〔2018〕88号)中关于“加快建立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按以下计价方式作同向调整: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后购气含税价格-调整前购气含税价格)÷(1-输差率)。
(二)实施联动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前价格+价格调整额;
(三)管网输配气损耗率根据燃气企业近三年平均输差率确定,上限为5%。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8名)
(一)居民生活用气用户代表(10名)
曾庆华 曾启红 蒲波 李旻航 刘从星 陈云德 李萍 张弛麟 刘小梅 向明坤
(二)经营者代表(1名)
薛裕川
(三)区人大代表(1名)
刘春蓉
(四)区政协委员(1名)
郑清贵
(五)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5名)
宋相成 熊卫星万煜罗阳 李力
四、听证人名单
任廷友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谢长云 区发展改革委科长
陈文文 区发展改革委副科长
五、其他事项
市民就“黔江区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书面形式送黔江区发展改革委物价科,邮编:409099,电话:79237791,邮箱:478271424@qq.com。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