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岳姝暖)为了继续推进全区公共服务事业迈向新台阶,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夯实脱贫攻坚成果,今年来,全区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确保专款专用。2018年预算安排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专项经费190万元,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2018年一季度累计投入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经费283万元。两项经费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拆借挤占资金。
拓宽改造资金来源。农村危旧房改造除市级专项资金138万元外,全区整合扶贫资金45万元,配套100万元;同时加大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社会资本开展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广泛宣传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由于危旧房政策优化调整,导致部分群众对新政策不适应,针对这一现象,区国土房管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镇乡街道利用入户讲解、定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新政策能够落地。
严明工作纪律。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常态化对危房改造工作开展督查,严防相关工作人员与受益群众联合虚报的情况,堵住腐败滋生的“后门”,同时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程跟踪,严防偷工减料和不安全施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