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粟锋)4月17日,区食药监局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签订2018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对原辅材料采购管理,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继续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要求,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黔江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自身做好自查工作,规范生产行为,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强化对出厂检验的培训和学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在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