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海月)近年来,黔江区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打破局限,高位推动。全区打破以往人民调解工作“囿于一隅”的工作思维,将人民调解工作置于大综治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并通过出台《黔江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全面布局的高度上将人民调解嵌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构建了“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全面性指导、法院做好业务性指导、各行政相关部门做好制度、经济保障”的高效运行模式,协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在该模式运行下,全区2017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7204件,成功17190件,成功率达99.9%,其中司法确认案件489件,其确认数量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出台后的历史最高。
搭建平台,以点带面。在区司法局指导下,各行业部门主导各相关行业领域先后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保险合同、旅游纠纷、消费纠纷、 劳动纠纷、物业管理等当前辖区矛盾纠纷热点领域成立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其专业性以点带面,全面带动提升乡镇(街道)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能力。自2017年以来,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参与或指导全区249个乡镇(街道)及村居调委会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1961件,占全年纠纷总数的11.4%。
创新举措,提高质效。区司法局与重庆市渝南仲裁院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仲裁确认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协议仲裁确认机制的建立,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民事纠纷,在仲裁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通过仲裁程序确认其执行效力,就此人民调解协议在原有司法确认的基础上又多了一道“保险栓”。2017年以来,仲裁确认案件达126件。
发展品牌,打造新名片。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四个一”(一个导向、一个核心、一个重点、一个突破)创新打造了“人民调解员超市”“和事角”“和气小屋”“个人命名调解室”“星级调解室”等多个“接地气”的品牌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