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尤)2月8日,我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纪委风正巴渝网获悉,这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
1、市公安局警保部办公室副主任易元平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3月至4月,市公安局警保部办公室副主任易元平多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公车看望家人及用于上下班。2017年8月,易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开州区麻柳乡兴坪村党支部书记邓廷章等人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5年6月,在实施兴坪村山坪塘整治工作中,邓廷章与村干部王美平、廖代生、向可忠分别收受山坪塘整治项目承包人吴某现金500元。此外,2015年2月、2015年8月,邓廷章分别操办乔迁宴、儿子婚宴,办酒席共96桌,收取了村民等送的礼金。2017年9月,邓廷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美平、廖代生、向可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款项予以收缴、清退。
3、武隆区和顺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蔡洪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7年1月,蔡洪为女儿办理婚宴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73万元。2017年7月,蔡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