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 人人有责

  杨哲翎

    日前,央视大型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一经播出,就火遍了大江南北。网友们纷纷留言表示,被各种巧夺天工、内涵丰富的历史文物所震撼。“文物保护”的相关词汇,也随之登上了网络热搜。

    除了媒体的关注,各级政府部门也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2018年1月,黔江区政府公布了全区5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建设工作,得到了众多民间文保人士的欢迎和好评。

    这让笔者不禁感慨,“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句话,如今已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亦成为了社会大众的共识。文物保护这项工作,同样也不只是文物部门的职责,更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文物保护,是一种对历史的记忆。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来的遗迹,是历史和文化的现实载体,属于全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是,文物往往都是不可再生的,是无价的。保护文物,可以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留住人们对历史的真实记忆,其意义可谓是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文物保护,是一面镜子,可以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不少破坏文物的事件屡屡发生,不但对宝贵文物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损害,也对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当前,黔江正在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正好可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助推创建工作,可谓一举两得。

    文物保护,还需加大执法问责力度。笔者以为,要健全和完善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成立由文物、公安、土地、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干扰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地制止和严厉的惩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文物保护是一项持之以恒并且涉及面很广的工作,涉及面较广、时间跨度长,离不开社会合力。除了各级文物部门以及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要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以外,还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共同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相信只要人人有责、各尽其责,就能让流传下来的宝贵文物遗产世代传承、焕发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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