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清春)1月20日,重庆市黔江区举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生实事专项资金发放仪式。区卫计委、区纪委、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以及受助对象参加发放仪式,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为37人发放救助金37万元。
据介绍,两癌指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项目特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据悉,两癌救助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重庆市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中确诊的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至少是“两癌”的中晚期)患者;二是年龄为35-64岁之间;三是患病妇女为重庆市农村户籍(农转非及城镇户籍人员不列入);四是家庭年人均收入符合重庆市贫困线标准(年均收入3300元及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符合条件的患者,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救助,要根据市妇联分配的救助名额,选最困难的进行救助。
在发放仪式上,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许林英说,希望各位姐妹能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保持良好的心态,勇敢面对困难;要听党话跟党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乡镇街道的工作,力所能及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同时希望各位基层妇联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好救助政策,把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活动打造成为关爱农村妇女、帮扶农村妇女的有力平台,成为贫困“两癌”妇女缓解治病压力、改善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精准扶贫的有效工作手段,推动“两癌”救助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